top of page

最新影片
最新文章
完整文章
搜尋


湋宸 黃
2023年12月1日


Karen Chang
2023年6月27日


保險告知爭議:糖尿病沒告知,法官竟然說保險公司不能解除契約!?|保險解析度
糖尿病沒告知 第 64 條 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證明危險之發生未基於其說明或未說明之事實時,不在此限。...
Karen Chang
2023年2月16日


Karen Chang
2022年8月16日


Karen Chang
2022年8月7日


Karen Chang
2022年7月2日


Karen Chang
2022年5月15日


高血壓保險拒賠爭議:高血壓投保4年後,中風遭拒賠!!!|保險解析度
高血壓保險拒賠爭議:高血壓投保4年後,中風遭拒賠!!!|保險解析度
Karen Chang
2022年5月5日


Karen Chang
2022年1月13日


保單自動續保須告知體況嗎?|保險解析度
有許多人在選擇保險規劃時,為了節省保費,可能會選擇「沒有保證續保」的保險商品,這類型的商品大多是產險公司所出的專案,但人的身體狀況可能會隨著年紀及環境變化而越來越差,那在每一年續保時還需要重新告知體況嗎?
Karen Chang
2021年12月4日


漏斗胸理賠爭議|保險解析度
以上兩個評議皆為「漏斗胸」的相關個案,但評議委員的見解卻不相同,在107年的評議中,雖然被保險人知悉自己前胸壁凹陷,但評議委員仍認為被保險人非醫療專業人員,應經過醫生的專業診斷後,才可以認定被保險人知道自己罹患「漏斗胸」。但在109年的評議中,評議委員則認為,「漏
Karen Chang
2021年11月1日


「續」90天與14天的戰爭。早期保險契約規定出院90天後再次住院才能算第二次住院|保險解析度
這樣的類似個案其實處理難度很高,早期的保單在擬定條款時,尚無「示範條款」得作為參考依據,全憑保險公司擬定條款內容,在用詞上容易產生爭議,內容也可能有許多不公平之處。 但基於契約嚴守原則,在不違反強行規定之情形下,條款即為當事人雙方之法律,應受到拘束,
Karen Chang
2021年8月1日


鼻中隔彎曲投保爭議:保單批註除外!怎麼批才合理?|保險解析度
當客戶有體況時,保險公司通常會以加費或是批註除外之方式限制承保,該如何為保戶爭取到更好的承保條件?當批註條款有疑義時,又該如何主張?
Karen Chang
2021年4月28日


保險理賠爭議:住院次數計算~90天與14天的戰爭|保險解析度
被保險人因為高紅血球增生症,必須每個月住院打針,一劑即高達10幾萬元,向保險公司提出醫療實支實付理賠申請時,保險公司告知,限額已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因此引起之併發症,於出院後十四日內於同一醫院再次住院時,其各種保險金給付合計額,視為一次住院辦理。
Karen Chang
2021年4月19日


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同時身故,保險金應該要分配給其他受益人嗎?|保險解析度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甲先生,並指定受益人為妻子乙和妹妹丙,分配方式採用均分。
若甲和乙因出國旅遊墜機同時身故,此時甲的身故保險金,應該如何分配?
一、原本乙應得之50%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甲之遺產?
二、原本乙應得之50%保險金,應分配給丙?
Karen Chang
2021年4月16日


超過兩年沒請理賠,保險公司就不用賠了?!|保險解析度
甲先生之妻某日被發現因汽車焚燒而死於車後座,警方專案小組皆往自殺方向導引,後來因有諸多他殺疑點無法以自殺結案,但甲先生向保險公司請求意外保險金理賠時,卻被以請求權時效已消滅拒絕理賠,合理嗎?
Karen Chang
2021年3月31日


保險理賠爭議:「藥物濫用」保險怎麼賠?|保險解析度
小度在108年7月22日因為「施用高劑量嗎啡類藥物」導致急性心肺衰竭死亡,投保「107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暨幼兒園幼兒團體保險」,108年10月14日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保險公司以死因為除外責任拒絕理賠。
Karen Chang
2021年2月21日


剖腹產理賠爭議:拖著不去產檢先買保險,當胎剖腹產就一定會理賠?|保險解析度
由以上分享可知,初次產檢的時間,並非可否理賠的主要依據,而仍須考量訂約時回推之妊娠週數綜合分析。
懷孕初期胚胎尚未穩定,透過定期產檢,可以藉由醫生的專業來確認胚胎成長狀況,若因聽信錯誤的建議,而延誤了檢查,可能造成更大損害。
Karen Chang
2021年2月2日


實支實付理賠爭議:手術費?材料費?到底該怎麼賠?|保險解析度
保險為附合契約,契約內容多由保險公司事先擬定,要保人及被保險人鮮少有機會可以修改內容,為保護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利益,對於不明確的條款應採有利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但若契約文字已經清楚明確,也不能為了一方利益去曲解文字本意。
本文所討論的主題,是關於條款中對於「手術費用」未明確載
Karen Chang
2021年1月16日


保單沒有核保,到底會不會理賠?|保險解析度
保單沒有核保
Karen Chang
2020年12月23日
理賠 保險 保險法 保險經紀人 藥物 條款 保單 告知 解約 終止 撤銷 買保險 訂立契約 生效 停效 復效 評議 判決 保險解析度 凱倫學保險 手術 住院 手術部位 手術位置 批註 除外 最大誠信 民法 意外險 意外 因果關係
.png)
bottom of page